近期,大同区纪委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。
一是立规矩。区纪委在清明节前明确 “六个严禁”: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;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,铺张浪费;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;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、集体和他人财物;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、个人的款物;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是勤提醒。向全区各党委(党工委)、区委各部委、区直各党组印发节前通知,给党员干部“扯扯袖子”、“清清脑子”,在清明节期间时刻紧绷“廉洁”弦,管好自己,管好下属,自觉弘扬文明、节俭、绿色的祭祀新风。
三是重督查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公布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举报监督;对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不力,致使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防控的,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。